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陈玉静)开年又有新的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开业。
3月1日,江苏银行(600919.SH)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已批准该行子公司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凯基)开业。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此前已有27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开业,其中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占据大多数。
又一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开业
根据批复,苏银凯基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由江苏银行和凯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其中江苏银行出资比例50.1%,注册地为江苏省昆山市,主要经营以下业务: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江苏银行表示,设立苏银凯基是本行顺应消费金融市场的变化,有效提高消费信贷供给,发挥消费金融专长的重要举措。苏银凯基将服务于本行“四化”战略,打造特色化消费金融业务模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并以此为契机积极促进两岸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下一步,本行将按照监管要求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推动苏银凯基尽快开业运营。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2020年10月,苏银凯基获批筹建。
从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来看,苏银凯基是第28家获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其中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居多,此次获批开业的苏银凯基也是江苏银行作为大股东。
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对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表示,银行系消金仍将延续强者愈强的地位,在各方资本中拔得头筹,但银行系可能在场景资源方面有所欠缺;互联网系则可以利用自身的流量优势,为消金的获客和转化提供帮助;一些中小消金机构流量、获客方面存在劣势,但专注本地和细分领域亦有可能寻得差异化发展的先机。总体而言,线上场景争夺战日益激烈。此前,持牌消金展业曾有过线上线下之争,个人预测,与“新零售(O2O)”相对的“新消金”,即线下与线上业态的融合,未来将在数字经济时代以及经济内循环中发挥出更为积极的作用与更为强劲的价值,对于消金机构而言,也需要注重线上线下的融合与平衡,在场景与客群方面构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未来监管可能趋严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不断有银行及巨头进入消费金融领域,目前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如何?
中国银行业协会此前披露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9年,消费金融公司整体增速有所放缓,但仍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截至2019年末,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达4988.07亿元,较上年增长28.67%;贷款余额4722.93亿元,较上年增长30.5%。
消费金融公司服务的主要对象为传统商业银行无法触达或未能有效服务的中低收入长尾客群,风险成本相对较高。
这在不良率上也有体现。《报告》指出,2019年消费金融公司平均不良贷款率为2.63%,略高于信用卡的平均不良水平,较2018年有小幅下降(下降0.11个百分点);从不良率的中位数来看,2019为2.03%,较2018年有小幅上升(上升0.1个百分点)。从整体上来看,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成本)压力;同时,不良率的中位数与平均数相差较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家机构的风险成本的差异,部分机构的风险成本压力尤甚。
近期,关于消费金融争议颇多,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办法,对消费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比如,此前银保监会曾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以健全消费金融公司风险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分类监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苏筱芮表示,之前关于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不是很完善,但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有一些监管文件,开始出现“消金公司参照执行”这样的内容,监管网越来越密,展望未来监管可能趋严,尤其是罚单方面。
“个人观察,未来如果开罚单,可能有两个重点领域,一个是反洗钱,另一个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这个内容又可以细分为两块,第一个是金融营销宣传,第二个是数据规范与个人信息保护;反洗钱可以拓展到业务审核不审慎,资金流向追踪形同虚设,比如资金被挪用到炒房、炒股,据了解,还有消金资金被挪用为民间借贷。”苏筱芮在接受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