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
批复文件显示,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完善城市交通网络,提升公共交通供给质量,促进广佛同城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建设4号线一期、11号线、2号线二期等3个项目,规划期为2021-2026年。
此规划方案,涉及总投资772.13亿元,主要建设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11号线等3个项目,总长度115.8公里,其中佛山市境内 110.8 公里、广州市境内 5.0 公里。项目建成后,形成 6 条运营线路、全长 252.4 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
2 号线二期工程自高明区西安站至南庄站,线路全长 23.5 公里,其中地下线 12.7 公里、高架线 10.8 公里,投资122.28 亿元。
4 号线一期工程自时代城站至港口路站,线路全长 56.0 公里,其中地下线 50.4 公里、高架线 5.6 公里,投资389.21 亿元。
11 号线工程自容奇渡口站至鹤洞东站,线路全长 36.3 公里,其中地下线 24.3 公里、高架线 12.0 公里,投资260.64亿元,其中佛山市境内 31.3 公里、投资 224.69 亿元,广州市境内 5.0 公里、投资35.95 亿元。
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