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是: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明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还决定,明年3月1日至2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为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作准备。
28省份公布人代会时间
河南最早召开
从已经披露人代会时间的28个省份中,都将明年省级人代会时间定在明年1月中下旬。目前已公布召开日期最早的是河南省,将于明年1月18日召开省级人代会,山西、西藏、辽宁三省份均在两天后的1月20日召开。随后,在明年1月下旬召开会议的省份有上海、重庆、天津、河北、北京、湖南、山西、江西、广东、四川。
公布了大致开会时间段而并未披露具体日子的省份还有:安徽、浙江、黑龙江、福建、宁夏、山东、广西、云南、贵州、青海、甘肃、湖北、江苏、内蒙古。
2021年的农历春节在2月12日,目前已公布人代会召开时间的省份均将会议日期定在2021年春节前举行。
28个省份公布明年省级人代会召开日期或大致时段如下: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18日在郑州召开
山西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0日在太原召开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0日在拉萨召开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0日在沈阳召开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1日在石家庄召开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3日召开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4日召开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5日在长沙召开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6日在西安召开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6日在南昌召开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7日在广州召开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9日在成都召开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合肥召开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杭州召开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哈尔滨召开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福州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银川召开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济南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将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南宁召开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中旬在昆明召开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贵阳召开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西宁召开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兰州召开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武汉召开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南京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呼和浩特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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