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志刚 | 立方大家谈作者
引言
城市交通治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城市文明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表征。《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通过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尊重城市自身发展规律,以提升城市交通系统服务水平。因此,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水平,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交通强国这一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
一
当前城市交通治理存在的现状问题
01
注重供给,忽略需求
面对城市交通快速发展带来的种种问题,传统性的城市交通治理策略热衷于扩大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模式扩大道路的通行能力,以满足人们城市空间位移活动需求。但是根据当斯定律以及国外相关城市交通治理经验来看,新的交通供给会诱发新的交通需求。根据相关数据,1978年-2019年间我国公路里程增加了5.6倍,而小汽车拥有量却增加了120多倍,加之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空间不断延伸,城市交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静态失衡和由于节假日、上下班等时间、空间不均匀造成的交通资源配置动态失衡引发的各种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发展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02
注重效率,忽略公平
当前,众多城市规划或者交通发展战略中提出了类似于“一小时交通圈”的量化指标。但此类指标均是以小汽车的通达时间为基准,忽略了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出行中的作用。在道路空间以及城市公众出行需求上,过度强调小汽车出行需求,也经常使用小汽车运行指标来衡量道路整体通行能力,欠缺对城市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等城市交通出行方式发展的整体考虑。实际上,一辆小汽车在道路的运行时间远小于这辆车的停放时间,这就不禁令我们反思:在城市中,究竟需要一辆车?还是需要更大尺度、更广范围、更加便捷的城市交通出行服务?
03
注重规模,忽略协调
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巨大交通需求具有高强度、多样化、高频率和及时性,这给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带来了新的挑战。发展多层次、多模式、可靠性高的城市交通综合运输网络被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但目前不少城市交通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城市新区与老城区之间互联互通的交通服务较为欠缺,小汽车成为主要出行工具;二是缺乏立体互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信息共享机制的缺失导致公共交通系统衔接不畅;三是一味的追求城市交通规模,忽视了城市交通系统内部的有机协调。
04
注重行政,忽略市场
面对城市交通顽疾,目前主要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缺乏市场机制和多方参与决策机制,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不清晰。互联网科技革命带来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交通服务模式的变革,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闲置资源的利用率。但是,在新业态、新技术、新理念不断推出革新的情况下,政府管理手段单一和管理策略滞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政府部门对其认识和管理手段的滞后,加之资本市场的逐利本性,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其野蛮发展,导致其在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不断。
二
城市交通治理问题的创新性应对
01
持续完善城市交通治理理论
城市交通治理理论是城市交通治理的基础支撑。当前,我国城市群正在广泛而密集地发展,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极点。空间形态、土地利用、产业布局、人口分布和运输结构同时发生着很大的变化,深刻影响了城市间相互交流的等级和耦合关系。居民出行的空间分布及其演变趋势具有大跨度、多尺度、多模式、高度随机性和动态性等特点,比单个城市的居民出行行为要复杂得多,给城市交通治理也带来了挑战。因此,应注重从城市群角度出发,夯实区域一体化交通治理合作机制,持续完善和深化城市交通治理相关理论,为城市交通治理奠定基础。
02
加强数据驱动的城市交通治理转变
正在进行的“数字革命”为城市交通专业人员和政策制定者提供了“实时数据”,依托这些“实时数据”可以从无规律的个体出行行为中汇总群体出行行为的规律特征,从而为他们在管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提供优质交通服务方面做出更好的决策提供了机会。当前,在城市交通治理大数据应用的实践中,描述性、预测性分析应用多,决策指导性等更深层次分析应用偏少。未来,应充分发挥“数字革命”在城市交通治理中更深层次的应用,从为决策者提供更好的决策支持和个性化的交通出行服务,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和自动化管理,再到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城市交通治理合作模式,从现阶段的辅助决策向以数字驱动的城市交通治理模式转变,为城市交通治理模式的转变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
(图片来源:汪光焘. 城市交通治理的内涵和目标研究)
03
推动城市交通治理一体化体系建设
城市交通是一个巨大的复杂系统,其发展受到诸多内外部因素影响。因此,应着眼于未来城市形态的变化,尊重城市交通和城市客观发展规律,构建城市交通治理一体化体系,实施城市交通治理一体化战略。具体包括:
促进交通内部一体化协同发展。促进城市交通内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协调,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运输服务机能,构筑集约化、一体化发展模式;
促进交通与外部环境一体化协同发展。提高城市交通与城市经济发展、土地使用等外部环境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水平,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模式和土地集约化利用机制;
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协同发展。建立城市群、都市圈以及相邻城市间的交通协同治理机制,建设以政府部门主导、市场机制为辅的交通基础设施规建运管的重大协商机制。
04
积极探索多方参与的城市交通治理模式
城市交通治理需多方参与,政府部门、市场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缺一不可。多方参与下的城市交通治理模式和过程中,政府部门都应发挥主导作用,来保障城市交通运输服务均等性和公平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物品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城市交通治理只能由政府部门主导,市场机制和社会公众参与为辅。但是,城市交通治理以政府部门为主,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越界”,应厘清政府部门和市场的权责关系。政府部门应从推进简政放权和提升自身治理能力出发,不断适应新理念、新技术、新要求,做好城市交通治理顶层设计,提升监管手段和治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注重多元化参与,加强市场机制和社会公众在城市交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改变以往单一监管治理模式。
三
城市交通治理变革的保障措施
01
完善城市交通治理法制建设
法制化与城市交通治理水平的提升与现代化为互为依存、互促互进的关系,城市交通治理法制化是城市交通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城市交通治理合作多元化关系构建的根本保障。
02
建立城市交通治理动态评估机制
城市交通治理动态评估机制的建立能够科学、公正的评判过去一段时间城市交通治理政策的效果,及时发现并纠正过去一段时间内城市交通治理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偏差,提升城市交通治理决策水平。
03
构筑区域交通治理一体化协调机制
构筑区域交通治理一体化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在交通治理方面的横向协调合作,搭建政府部门、市场和社会公众协同治理平台,建立城市群、都市圈以及相邻城市间的多方参与交通协同治理机制。
四
结语
对标新时代交通强国建设需要以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城市交通治理被赋予更多的内涵与特征。智慧交通、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信息技术为城市交通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法制化建设的完善为城市交通治理合作多元化关系构建提供了根本保障,城市交通治理动态评估为更加精细化的城市交通治理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城市交通治理水平的提升是我国实现交通强国建设目标的关键,也是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让城市交通为城市人民出行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可靠的支撑。
责编:刘赟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