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个村民组!商丘拟征地1878亩,安置途径及补偿标准公布
大河财立方
2020-07-29 11:58:00
商征通告字〔2020〕20号显示,拟征收睢阳区毛堌堆镇和路河镇多个村民组87.1879公顷土地作为省道207商丘至柘城(睢阳区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用地。

【大河财立方消息】日前,商丘市人民政府连发四则征收土地方案通告,拟征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睢阳区土地125.2215公顷,折合约1878亩,涉及多个村组。

商征通告字〔2020〕20号显示,拟征收睢阳区毛堌堆镇和路河镇多个村民组87.1879公顷土地作为省道207商丘至柘城(睢阳区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用地。

商征通告字〔2020〕21号显示,拟征收睢阳区郭村镇盛老家村委会第一村民组、第三村民组0.2387公顷土地作为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市境段工程建设用地。

商征通告字〔2020〕22号显示,拟征收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台街道办、民欣街道办事处、周集乡、平安街道办事处27.538公顷土地作为商丘市2020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商征通告字〔2020〕23号显示,拟征收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集乡、平台街道办事处10.2569公顷土地作为商丘市2020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商丘市政府要求,上述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此外,自通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责编:徐一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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