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
2018-06-29 16:21:06
6月29日,有记者提问称,资本市场有消息称,如果沪指低于3000点,证监会将不会推进CDR,是否属实?证监会对此回应称,不对市场表现做任何评价,但是CDR工作会依然按照规定依法推进。
| 证监会:严正警告市场上不收手的恶意再犯的人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29日表示,证监会近期部署了2018年第二批专项执法行动,严打一批屡查屡犯的违法行为。
常德鹏介绍,证监会依托执法大数据系统,对曾被证监会查处的资本市场违法主体进行了线索排查,确定了重点查办的18起“老面孔”主体参与的典型案件。
这些案件主要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利用他人账户,通过“马甲”账户掩护,隐蔽变换违法身份;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升级违法手段,掩饰违法活动;三是涉案金额巨大、行为手法凶悍,严重影响市场稳定。
这些案件中,有的操纵市场累计交易金额超过100亿元,获利金额达7000万元,不少呈现出多种违法复合糅杂的特点。
常德鹏表示,这批“老面孔”主体违法恶意明显,操作手法老道、对抗经验丰富,不少主体与“系”、“帮”联系密切,有的甚至以规避监管、边沿操作为职业。
他说,证监会严正警告,相关主体一而再、再而三实施违法行为,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践踏,是对监管权威的严重挑衅,对于市场上不收敛、不收手,恶意再犯的违法人员,证监会将以更坚决的决心、更有利的措施,坚决彻查严究,从快、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 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9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业务模式。允许内地证券公司或者其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子公司,将香港机构发布的就港股通股票提供投资分析意见的证券研究报告转发给客户;允许内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委托香港机构,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参与港股通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关于港股通股票的投资建议服务。
二是参与机构资质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业务牌照和从业经验等方面明确参与机构的资质,相应规定其义务和责任。
三是监管机制。内地机构违反《暂行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有关机构及负有责任的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进行行政处罚;香港机构违反《暂行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依法对有关机构及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6月2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简称“《规定》”)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简称“《意见》”)。
其中,《规定》包括5个方面,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二是强化机构管控主体责任,三是明晰具体要求,确立执业红线,四是突出对投行类业务重点规范,五是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情形制定具体罚则。
《意见》以证监会公告形式发布,是针对投行类业务利益输送高风险环节制定的专项规则,共10条,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要求证券公司健全内控制度,二是明确对证券公司相关聘请行为的信披要求,明确费用标准等关键要素持续信披,三是要求券商对投行类项目服务对象的相关聘请及其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
常德鹏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推进金融反腐,全力整顿行业乱象,重塑风清气正的证券期货行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