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类工业用地M1类中新增 “新型工业用地M1A”

大河财立方

2019-04-02 22:33:47

大河财立方消息 4月2日,郑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新型工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试行)》。

《意见》明确,新型工业用地是指为适应传统工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而提出的城市用地分类,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中属一类工业用地 (M1),其范围定义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工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

新型工业用地主要从第二产业中分离出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的研发、设计、实验室、总部、结算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用地,具体按产业分类指导目录实施分类。

在规划用地分类一类工业用地 (M1) 类中,新增 “新型工业用地 (M1A)”,在土地分类中对应用途确定为 “工业用地 (新型工业用地)”,以区别于一类工业用地。

根据新型工业用地特征,建立差别化地价管理制度,出让起价按工业用地评估价的1.5倍修正后评估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成本价。

新型工业用地中配置的配套功能仅面向企业内部服务,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工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试行)

责编: 裴熔熔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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