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首批年审拟上报5家融资担保、12家小额贷款公司 | 名单

大河财立方

2018-08-03 10:31:11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陶纪燕

8月2日,平顶山市政府办对平顶山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2017年度行业年审第一批拟上报名单进行公示,拟上报5家融资担保公司、12家小额贷款公司参加省政府金融办2017年度行业年审。公示时间从2018年8月3日至8月9日。

此外,市政府办同时公布了融资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八不准”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十不准”,具体如下:

融资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八不准”:(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担保;(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十不准”:(一)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二)不准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不准发放高息贷款;(四)不准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五)不准对外担保;(六)不准开展理财业务;(七)不准设分支机构;(八)不准抽逃注册资本金;(九)不准在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十)不准违法违规宣传及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平顶山市政府金融办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2663208 2662285

附:平顶山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2017年度行业年审第一批拟上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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