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两家银行股权变更、10名高管与董事任职资格获银监部门批复

大河财立方

2018-06-20 15:33:38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见习记者 裴熔熔

6月20日,河南银监局洛阳、信阳、许昌、驻马店分局发布13则行政许可批复公告,同意汝阳兴福村镇银行、河南新安农村商业银行股权变更,核准卢文峰等10人银行高管及董事任职资格。

同意河南海峡铸造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河南新安农村商业银行的全部股权,共计8015167股,占股本总额的3.96%,全部转让给洛阳玉坡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原持股比例为2.44%,转让后持股比例升至6.4%。

同意河南环邦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汝阳兴福村镇银行的全部股权,共计15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转让给自然人王龙,转让后王龙持股比例为5%。同意汝阳浩天养殖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汝阳兴福村镇银行的全部股权,共计15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转让给刘晓敏等4位自然人。转让后,刘晓敏持有汝阳兴福村镇银行6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李明亮、黄建芳、丁景苗各持有汝阳兴福村镇银行30万股,分别占股本总额的1%。

核准卢文峰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及董事的任职资格。

核准王彦朋河南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王胜利河南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核准孙振甫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付德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山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张旭超河南新安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核准尚献国河南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李明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的任职资格。

核准朱学良泌阳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核准王文生泌阳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获批人员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相关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1

2

3

56789

10

15161817

相关推荐